当前位置:新闻 > 银行 > 正文
Bank · China News Service Online | CNSO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告别“流量至上”
2026-04-28 · 来源/证券日报 · 原文出处

在数字经济浪潮下,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阵地。这有效降低了金融服务门槛、拓宽了服务覆盖面,让金融服务触达更多群体,但也伴生了虚假宣传、无序竞争等行业乱象,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行业的良性发展秩序。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迈入全面规范、权责清晰的新阶段,为守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此次八部门联合施策,既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划定了清晰的监管红线,又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责任边界:金融机构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自身营销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负责;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需当好“守门人”,加强资质核验与巡查监测,防范违规营销行为;无资质的机构和个人禁止开展金融产品营销活动,从源头上遏制非法导流、违规荐股等乱象。

在笔者看来,《办法》的实施,将对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办法》直击行业痛点,实行营销内容“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禁止使用“高收益”“无风险”等诱导性用语,厘清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权责边界,严禁平台变相“干金融”,推动行业从“流量至上”转向“合规为基”;另一方面,《办法》将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通过规范营销行为、明确监管标准,有效防范虚假宣传和无序竞争,为金融消费者筑起一道坚实的“防护墙”。

健全的制度体系离不开有效的落地执行,这不仅需要金融机构、第三方网络平台提高合规意识,主动开展自查整改,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规范营销行为,更需要八部门协同发力、强化监管执法,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对违规营销、虚假宣传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形成监管合力。唯有各方坚守合规底线,始终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才能让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真正发挥数字化优势,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

免责声明:中讯社原创稿全球媒体均可转载,但请标注出处,最终解释权归属中讯社(中国通讯社)China News Service Online。中讯社转载稿在于传递更多价值信息,不代表本社观点及立场,若认为稿件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投资,风险请自担。
新闻精选FEATURED NEWS
李家超:香港仍是全球金融領袖重要匯聚地
新规后首场供地大考:768亿宅地待拍 底价成主流 核心破溢价
(有片)車主及司機注意!咪錶泊車系統故障正緊急搶修
武汉成功出让3宗江夏区宅地,收金10.4亿元
成都一宗青白江区商住地块顺利成交,收金2.56亿元
稳市场,“大块头”出手!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干货满满 | 解读梳理↓
俄伊磋商也门局势:当务之急是尽快停火 推动各方重返谈判
伊议员警告:若侵略重启 伊朗导弹或打击美在欧洲基地
特朗普否认中期选举后恢复对伊朗打击 称不急于军事行动
德英将深化人工智能等领域防务合作
又一驻日美军士兵在冲绳被捕 日本防相发声
卡塔尔调解人员再赴德黑兰 将就潜在的美伊协议进行会谈
京ICP备2025122626号  logo01.dd7ff50e.png贵公网安备52011302005168号  政府注册编号CR3286927 登记证号75395436-000-06-26-4
统一服务邮件|Unified Service Email:chinanewsonline@yeah.net  Copyright@中讯社(香港)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