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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散装油盐、严控餐食时效 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6月起实施
2026-05-2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王忻)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聚焦幼儿园食品安全关键环节,从主体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日常监管强化等方面细化相关要求,制定了《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规定》共32条,涵盖7个方面内容,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采购验收、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的责任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作出了一系列严于一般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安排。

“幼儿园集中用餐体量庞大、群体敏感特殊。可以说,这是底线中的底线,不容有任何闪失。”孙会川表示,此次《规定》的出台,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明确了“责任清单”,提供了“操作手册”。特别是针对幼儿膳食特点和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重点,作出了一系列更严、更细、更有操作性的制度安排。

针对幼儿园供餐资质和要求,《规定》明确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确需委托承包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等;确需园外供餐的,必须综合评估供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供餐单位,做到不达标,不进园。

针对幼儿园相关从业人员素质,《规定》要求幼儿园要通过培训、考核,进一步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升;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员工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提升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辨识、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如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需立即整改,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针对幼儿园食材采购,《规定》制定不得突破的“负面清单”,幼儿园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餐食加工配送方面,《规定》要求,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并对分餐人员提出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等具体要求。

此外,《规定》还对幼儿园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鼓励幼儿园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链条视频监控;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幼儿园集中用餐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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