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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注意!須於4月30日或之前繳交差餉及地租
2026-04-10 来源:香港文匯網

2026年4月至6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今日(10日)公布,2026年4月至6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並須於2026年4月30日或之前繳交。該通知書已計算該季度的差餉寬減,每個評估差餉物業以500元為上限。未使用的寬減額將不能用以抵銷其他季度的未繳差餉。地租並無寬減。

通知書列明2026至27年度重估後的應課差餉租值。新應課差餉租值亦可於估價署網站查閱。市民如反對新應課差餉租值,須於5月31日或之前提交建議書。他們可使用估價署網站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以電子表格(表格e-R20A)提交建議書,或填妥指定表格R20A後親身交回或郵寄至估價署。不論曾否提交反對建議書,繳納人均須在通知書上所示的最後繳款日期前繳款。

如繳納人仍未收到通知書,可經以下途徑索取通知書補發本或查詢應繳款額:(i)瀏覽估價署網頁;(ii)致電2152 0111;(iii)傳真2152 0113;或(iv)親臨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估價署。

繳納人須於2026年4月30日或之前繳交該總額,是項規定不會因沒有收到或遲收通知書而改變,遲交的款額會被加徵百分之五的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6個月尚有欠款,逾期未繳的款額(包括5%附加費)將再被加徵10%的附加費。如以自動轉帳繳款,應繳差餉及/或地租款額會在2026年4月30日從繳納人的銀行賬戶支付,繳納人須確保其銀行賬戶於該日有足夠存款支付該款項至轉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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