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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 海關打擊冒牌太陽鏡及眼鏡檢逾2500件貨 市值220萬拘5人包括供應商董事
2026-03-19 来源:香港文匯網

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商戶涉嫌售賣冒牌太陽眼鏡,經深入調查及商標持有人協助下,海關人員迅速鎖定及突擊搜查5間分別位於長沙灣、葵盛、荃灣及粉嶺的店舖,以及觀塘的供應商,並隨即採取執法行動。

行動中,海關檢取超過2500副懷疑冒牌的太陽眼鏡以及眼鏡,估計市值約220萬元。而在供應商的辦公室內,海關亦檢獲一批印有同一品牌的眼鏡布及包裝用的紙盒,相信該批物品被用作包裝和銷售冒牌太陽眼鏡及眼鏡。海關共拘捕5名男子,年齡介乎42至58歲,他們包括3名公司董事及2名員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交代案情。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攝
涉案的太陽眼鏡。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宇威攝

本案中,海關留意到涉案商戶把冒牌太陽眼鏡,以低於市場零售價2至3成的價錢售賣。由於成本及技術等原因,不法份子在處理冒牌貨的印刷細節時,相對做得比較粗糙,另冒牌貨會缺少正牌貨的原裝紙盒或其他配件,加上價錢相對便宜,因此消費者可憑此判斷真偽。有需要時,消費者可向產品的商標持有人及其代理商查詢,以確定貨品的真偽。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店鋪,如對產品真偽有懷疑,應先向有關商標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商戶於採購物品時亦應小心謹慎,因售賣冒牌物品屬嚴重罪行,須負上刑責。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冒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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