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今年1月份,一名61歲市民接獲騙徒冒充銀行職員的電話,訛稱可以提供低息按揭貸款,但要求先支付保證金。受害人信以為真,按騙徒指示於本月6日到達元朗港鐵站,與一名自稱為律師樓職員的騙徒見面,簽署偽造律師樓的按揭文件及轉賬30.5萬元保證金至一個銀行個人戶口。但至本月8日,騙徒再次致電受害人進一步要求99.8萬元保證金,受害人懷疑受騙報警。元朗警區人員趕至元朗港鐵站埋伏,拘捕再次現身向受害人收取款項的本地大學生;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2隊跟進,正追查騙款及在逃同黨下落。
被捕大學生(24歲),報稱早前被網上「搵快錢」招聘廣告吸引,為賺取800元酬勞協助詐騙集團假扮律師樓及金融機構職員,現身與受害人簽署按揭文件欺騙受害人轉賬款項。警方經進一步調查,相信被捕人另涉本月6日在美孚港鐵站,以相同手法騙取另一名受害人款項,兩宗案件騙款合共49.5萬元。被捕人將被控以「串謀詐騙」罪名,稍後於屯門裁判法庭提堂。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2隊偵緝高級督察陳敏熹今日(10日)講述案情時提醒市民,如接獲自稱銀行職員或律師行職員來電,應主動向銀行及相關機構核實對方身份。市民亦可瀏覽香港銀行公會或律師公會網頁,核實來電的真偽。她重申,銀行職員不會要求顧客到任何公共地方或非銀行分行,辦理借貸手續或簽署文件,亦不會要求顧客轉賬至個人戶口,市民如有懷疑,立即致電警方防騙易24小時熱線18222查詢。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對於騙徒採取零容忍態度。警方呼籲年青人, 包括大學生,切勿因「揾快錢」心態而被犯罪集團利用。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C(6)條,「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





贵公网安备52011302005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