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21)就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精進建築),上訴建築事務監督將其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除名的決定作出裁決,裁定精進建築上訴得直,屋宇署作為建築事務監督,須重新處理其註冊續期申請。屋宇署則表示,會與律政司詳細研究判詞,以積極考慮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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