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2月13日对涉嫌试图刺杀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的金某进行了终审判决,判处金某有期徒刑15年,接受保护观察5年,维持二审判决。
大法院方面指出,综合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和结果、犯罪后的情况等所适用的量刑条件来看,维持一审有期徒刑15年的判决没有明显不妥之处,因此裁定二审判决无误,维持原判。
金某于2024年1月2日在釜山伪装成李在明的支持者,接近在当地参加活动的李在明,之后将凶器刺向李在明颈部,造成李在明颈内动脉裂伤。金某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及违反《公职选举法》,被检方起诉,并在一审及二审判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金某不服判决,向大法院提出上诉。(总台记者 张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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