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据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息,其发布关于贵阳市花溪区十和田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花溪区十和田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行政审批批前公示。

原审批情况:贵阳市花溪区十和田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花溪区十和田安置房建设项目最早于2023年3月27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筑规建字2023-0045号),后于2024年3月8日变更建设单位和项目名称,沿用原附图、附表。
项目总户数1158户,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196479.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55943.9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0536.65平方米。原审批车位1541个,其中室外平面车位15个,室内车位1526个(含平面车位236个,机械车位1290个)。
申请变更原因:花溪区政府、溪北街道办及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与走访调研中,多次与回迁群众沟通中了解到:一是群众普遍反映机械车位操作复杂、使用不便,且后期维护成本较高;二是现状安置房车位空置率高,使用率低,原规划车位数远超安置户实际需求。
为解决设计车位与群众实际需求不匹配,减轻回迁老百姓长期使用负担,申请将原室内机械车位调整为平面车位,在室外增加地面车位,变更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变更内容:
1.建筑用途:将原安置房中的303户调整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2.停车位:一是取消原室内机械停车位,调整为平面车位;二是将原小区内部消防车道由6m减少到至少4m,沿项目用地红线及消防车道、绿化边线新增地面停车位,同步调整绿化布局,总绿地面积不变;三是总车位数减少,修改总图设计说明停车位专篇,调整后安置房车位数量按照《贵州省停车场管理办法》1个/户计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车位数量按照《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中保障性租赁住房0.4个/户执行,公建配套及产业用房不再配建车位。
总车位数由原1541个(室外平面车位15个,室内车位1526个:含平面车位236个,机械车位1290个)减少至1022个(室外平面车位108个,室内平面车位914个)。车位调整、减少产生的群众停车需求由花溪区政府统筹解决。
责任编辑: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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