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多款睫毛胶水被检出含化妆品禁限用物质,专家建议补齐强制标准厘清监管边界。
如今,贴假睫毛、做睫毛嫁接已成为不少爱美消费者的日常。然而,这些浓密的睫毛间潜藏着不容忽视的健康隐患。2026年8月上旬,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市面热销及美容院广泛使用的多款睫毛胶水开展专项抽检,在部分产品中检出化妆品禁限用物质。
受访专家表示,睫毛胶水直接接触眼周最娇嫩的皮肤与黏膜,部分产品违规添加有害物质,已经触碰法律红线。想要破解困局,需要补齐相关强制标准、厘清监管边界、压实全链条主体责任、强化执法惩戒、提升公众辨别能力,多方协同发力实现标本兼治。
此次试验结合实际消费场景,从主流电商平台、线下美睫门店两大渠道采购28款热销睫毛胶水,其中包含5款家用款、23款嫁接款,重点围绕产品配方成分、安全风险指标开展检测分析。结果显示,28款样品中有24款检出致敏、潜在致癌物氢醌,20款检出一类致癌物甲醛,9款检出三类致癌物甲苯。仅有5款样品标称执行化妆品相关标准,有2款甚至直接采用工业胶粘剂标准。
消息曝光后,媒体前往山东平度、广东广州一些睫毛胶水生产厂商进行实地暗访。调查发现,为规避化妆品的备案与质检,部分企业选择执行宽松企业标准甚至工业胶粘剂标准,为增强胶水的粘接持久度,压缩生产成本,一些生产厂商会在胶水中掺入含有一类致癌物甲醛等高危成分的物质进行调配。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任超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均要求经营者或生产者提供的商品或产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在睫毛胶水中掺入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有害的原料,很可能构成产品缺陷。对标称执行化妆品相关标准的产品,可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关于禁用原料的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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