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麻将死亡家属索赔后续 法院驳回诉求!男子袁某在一家小卖部与牌友自发组织打麻将时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袁某家属认为小卖部经营者刘某及其丈夫张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起诉索赔18万余元。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判决书,一审、二审均驳回了袁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刘某经营一家副食店,在店里设有麻将桌并收取相应台费。2025年5月22日14时,袁某来到副食店后先与他人打牌,约16时许开始打麻将。17时左右,袁某突发疾病倒在麻将桌上。事故发生后,同桌人员对袁某掐人中进行抢救,刘某当时不在店内,接到电话后返回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待120急救车赶到后,医生抢救无效宣布袁某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袁某在刘某经营的副食店打麻将时突发疾病,并非因副食店的配套设施或设备导致其受到损害,且并非第三人导致。刘某对袁某因自身疾病导致死亡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既不是案涉副食店的经营者,也未对袁某的死亡造成损害,袁某家属诉请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袁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袁某家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将发病时间纠正为17时许,确认从发病到拨打120间隔约十分钟。二审法院认为,小卖部非专业的医疗救助机构,不具备应对突发重症急病的专业医疗条件与能力。事发时刘某未在场,对于袁某突发疾病这一突然、紧急且无法预见的情况,难以苛责刘某在事前采取预防措施或事中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本案在损害来源、安全保障义务人控制、防范损害的能力及社会活动的具体情形等方面均超出了正常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被上诉人无需对此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查明的事实,袁某发病后,在场的牌友已采取了掐人中、拍背等通常合理的急救措施,并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刘某虽不在场,但当时在场的其他人员均采取了积极救助措施。刘某接到通知后迅速返回小卖部,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为120引路,应认定为已尽到道德上的救助义务。虽然悲剧结果令人惋惜,但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刘某无需承担袁某死亡的赔偿责任。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虽有瑕疵,但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并无不当,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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