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崔瀅)環境諮詢委員會(環諮會)今日(13日)就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的專屬法例中環境保護相關事宜進行開會討論。主要針對北部都會區內建築工程過程中精簡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以及便利跨境基礎設施建議中使用建築設備。
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區詩敏表示,在維持現行的噪音管制標準下,精簡北部都會區建築工程(不論是在指名地區內進行或屬指名項目的一部分)的建築噪音許可證申請的現有程序及要求,其中包括,不再要求申請人預先詳細列明所需機動設備的調配及運作細節,通過在工地訂立合適的噪音標準進行監測,這種工地現場檢測能為附近居民提供更佳保障。
此外,申請人亦可靈活調配機動設備的種類和數量,以及使用時段和位置。同時將北部都會區建築噪音許可證的有效期由原本不超過6個月延長至最多一年,以減少申請者的申請次數。同時要求申請人制定社區聯絡策略,加強與居民溝通,更了解居民需要。
目前草案已於7月8日提交立法會審議,目標今年獲通過主體法例。
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處長伍偉康表示,為加快跨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輸及物流局建議便利兩個跨境鐵路項目,即港深西部鐵路(洪水橋至前海)及北環綫支綫,在香港境內指明地區進行的建築工程中使用建築設備。
他指出,這些建築工程將是內地建築工程的延續,使用的機械及設備符合中國內地現行標準或要求,並預期由內地承建商進行。同時,擬建議豁免相關空氣及噪音管制規例下的相關申請以及設備貼標示規定,減少行政工作。
責任編輯: 梁存希




贵公网安备52011302005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