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
当前位置:新闻 > 农业 > 正文
陕西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7-03 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7月1日,记者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该日起正式施行。《实施办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陕西省民营经济发展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设立刚性约束条款,用立法方式化解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民营经济松绑减负、赋能增效,补齐陕西省营商环境制度短板,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扫清制度障碍。

《实施办法》共8章63条,分为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服务和保障、保护和规范、法律责任、附则,全方位构建起适配陕西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健全竞争机制,保障市场公平准入;优化投融资体系,精准赋能企业发展;强化科创赋能,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等六个方面。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马赟表示,《实施办法》严格遵循上位法立法精神,结合陕西产业布局、市场主体结构、政务服务现状,对国家法律原则性、框架性条款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在市场准入、融资支持、要素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细化操作规则,打通国家法律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国家立法+地方性法规”上下联动、有效衔接的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体系,确保国家法治红利精准直达民营经济组织。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武民介绍,施行《实施办法》的三大利好包括畅通诉求渠道,实现企业诉求有人接、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强化资金扶持,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精准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扩产提质,为企业发展注入活水;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细、不打折扣。

据悉,2025年陕西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1.84万亿元人民币,占GDP比重50.3%;民营经营主体597万户,占全部经营主体97%以上,民间投资、民营税收、民营进出口均保持稳定增长。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明宝

政府注册编号CR3286927 登记证号75395436-000-06-26-4
统一服务邮件|Unified Service Email:chinanewsonline@yeah.net
Copyright@中讯社(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