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曉菁)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范駿華有關電商稅的詢問,他指出,香港一直奉行簡單稅制和低稅率,這是香港的競爭優勢之一。在考慮開源措施時,原則是保持香港簡單低稅制的競爭優勢,盡量避免大幅調升稅率或引入新稅種,並體現「用者自付」和「能者多付」。此外亦須考慮開源措施的政策目標,並因應政府的財政狀況、整體的經濟環境,以及社會當前和長遠的需要,作整體考慮。
他稱,網上購物已深度融入市民的日常消費模式,電子商貿亦成為整體商業營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香港一直奉行簡單低稅制,並按地域來源原則,只就在香港產生或來自香港的業務利潤、租金收入和受僱入息徵稅。稅務政策適用於所有在香港經營的業務營運模式,包括實體業務和電子商貿業務。
被問及是否向境外跨境電商平台徵收利得稅,陳浩濂指出,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任何人士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均須徵收利得稅。這地域來源原則適用於在香港及在境外註冊成立的公司。境外跨境電商平台是否須要繳納利得稅,須視乎該平台在香港的業務性質及範圍,並根據每宗個案的事實決定。現時稅務局無須納稅人申報其業務營運模式(即實體或網上業務)以作評稅用途,稅務局因而沒有向境外跨境電商平台徵收的利得稅的分類統計。
政府統計處數據於2024/25年進行的「住戶開支統計調查」顯示,住戶網上購物每月平均開支為1,467元,較於2019/20年進行的上一輪調查的1,002元上升46.5%。這網上購物開支指經由網上平台購買,並送往香港的商品或在香港提供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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