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印发《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分解下达产能调控目标,提出全省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在248万头左右,规模猪场保有量稳定在1.05万个以上,同时将任务量指标分解到各市。
据了解,山东是生猪养殖、屠宰和外调大省,每年有近三分之一生猪及猪肉制品调往省外。今年以来,同全国一样,受产能高位运行、养殖成本攀升、猪肉消费下降等因素影响,山东生猪养殖陷入全面亏损。针对生猪产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山东主动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和农业农村部要求,全面做好生猪产能综合调控。
山东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3个区域。绿色区域,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2%-103%区间;黄色区域,处于103%-106%或88%-92%区间;红色区域,高于106%或低于88%。当波动处于黄色或红色区域时,启动相应调控措施。用时,对全省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全数备案、动态监测,确保保有量稳定在1.05万个以上。
山东明确,建立产能分级联动调控机制。将规模猪场按照年设计出栏量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3个层次,分级联动实施调控。强化生产和市场预期引导。将全省能繁母猪存栏量靠前的大型集团企业、生猪年出栏数量靠前的合作放养龙头企业,纳入生猪产能综合调控监测名单,健全跟踪问效和激励约束机制,当生猪生产各环节出现异常变化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吕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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