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大埔宏福苑大火的調查工作,警方和廉署成立近年最大規模聯合調查小組,追查大火成因以至大維修工程懷疑涉貪等刑責,昨日正式落案起訴涉及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7人及兩間公司,合共作出25項控罪,負責大維修的鴻毅及宏業工程公司、兩名董事與註冊檢驗人員各被控5項誤殺罪。廉署和警方案情揭露,大維修工程在監管工程物料及程序上,不但有人涉嫌嚴重疏忽,亦在不同環節涉嫌造假,騙取屋苑3億元大維修工程,更有人涉處理逾4,000萬元貪污所得。警方及廉署批評有人為一己私利,造成168人在火警中罹難。
9名被告包括5男2女(年齡介乎33歲至60歲)及宏福苑大維修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和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其中,警方落案起訴3名男子和兩間公司合共5項誤殺罪;而廉署起訴5男2女和兩間公司合共20項控罪,包括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監管工程物料及工序涉嚴重疏忽
警方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昨日表示,警方本着為死傷者及其家屬尋找真相、討回公道的決心全面調查,連月來仔細研究案情,翻查大量文獻及審閱各方人士的口供,發現負責屋苑維修工程的相關公司和負責人,在監管工程物料及工序上,未能確保所用的物料及工程程序符合安全標準或相關法例要求,涉嫌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出現嚴重疏忽。
遇害居民名單首次公布
調查顯示,涉案工程使用非阻燃的安全網及帆布、使用易燃的夾板,及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俗稱「生口」,以便工人進入外牆的棚架,嚴重影響樓宇的防火安全,並阻礙逃生路徑,以至火警發生時,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大量傷亡。警方在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控告宏業建築時任董事兼技術董事何建業、鴻毅時任董事及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及鴻毅董事黃俠然,以及宏業建築和鴻毅合共5項誤殺罪,並首次公布168名遇害宏福苑居民名單(見二維碼)。
廉署同時控告9名被告,涉及3項串謀詐騙、5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兩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10項逃稅罪。
詐騙市建局 促成判授維修工程
調查發現,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間,宏福苑為工程招標時,黃俠然、宏業董事侯華建及何建業,以及鴻毅和宏業,涉嫌串謀詐騙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在投標分析報告中隱瞞宏業過往8年的訴訟紀錄及誇大其評分,誘使宏福苑業主投票予宏業,令其獲判授總值逾3億元的大維修工程合約。
黃俠然與鴻毅及其職員涉嫌於上述期間串謀詐騙市區重建局,致使載有不實資料的承建商投標分析報告上載到市建局電子平台供宏福苑業主查閱,以促成判授該大維修工程。
案情指,鴻毅於2023年8月至2025年11月參與86項樓宇維修項目,當中包括宏福苑大維修。黃俠然和註冊檢驗人員吳躍,與黃俠然友人洪國偉,涉嫌串謀詐騙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訛稱吳躍在該86項工程中會履行、或已履行註冊檢驗人員的法定職責檢驗及監督工程。
鴻毅於2019年至2025年的6年間,先後承接包括宏福苑在內多個屋苑的維修工程顧問合約,黃俠然與妻子鍾素芬及鴻毅職員李敏,涉嫌於上述期間透過鴻毅的公司銀行戶口及其個人銀行戶口,處理多筆懷疑貪污犯罪得益,涉及現金超過4,000萬元。
另外,鴻毅涉嫌在兩個稅務年度逃稅,涉及在報稅表虛報公司營業額及偽造賬目等。調查亦顯示,洪國偉涉嫌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業主聘用鴻毅和宏業 政府提供支援
香港文匯報訊 警方和廉署就宏福苑大火落案起訴共7人和兩間公司鴻毅和宏業,合共25項控罪。特區政府表示,涉事者及公司已無法繼續履行工程職責,政府正按不同情況提供支援,協助已聘用鴻毅和宏業為大廈維修作工程顧問或承建商的業主,跟進相關工程。
其中已聘用鴻毅為維修顧問,並已有承建商展開維修工程的業主,市建局已公布會作出協助,包括為約37個接受市建局樓宇維修資助或支援服務的個案提供免費「過渡」服務。而已聘請鴻毅為顧問,但尚未與承建商簽訂工程合約的業主,當局建議應先終止與鴻毅的合約,再考慮透過政府及市建局部署推出的「加強版招標妥」聘用新維修顧問公司。發展局就終止鴻毅顧問服務及後續事宜整理了一份資料供法團參考,各區民政事務處會與受影響的法團或業主聯絡,並按需要安排市建局及測量師學會講解。
至於已聘用宏業為承建商,而顧問並非鴻毅的個案,業主應與工程顧問商討處理方法,包括終止與「宏業」相關的建築工程合約,並按情況徵詢法律意見。若相關樓宇獲發涉及強制驗樓通知,而遵辦期已經或短期內屆滿,屋宇署會合理地作寬容處理。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屋宇署今年2月已將「宏業」從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移除,但不會免除宏業及相關人士在《建築物條例》下須負的刑責。
警方及廉署刑事調查事件簿
2025年
11月26日
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火災,全屋苑共8幢大廈中有7幢起火受損,造成168人遇難。
11月27日
警方以涉嫌誤殺罪拘捕3名男子,包括宏福苑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建築」董事何建業和侯華建。
11月28日
廉署拘捕10男1女,包括涉及大維修工程顧問公司兩名董事、兩名監督有關工程的項目經理、3名棚架工程分判商,以及早前曾被警方拘捕的3名承建商負責人。
12月1日
警方以涉嫌誤殺罪再拘捕兩人。
12月2日
警方以涉嫌欺詐拘捕6名男子,包括涉及消防裝置承辦商負責人和職員,疑向消防處訛稱在工程期間不會關掉警鐘。
12月17日
廉署拘捕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及前主席鄧國權。廉署合共拘捕14人,包括12名工程顧問公司人員、承建商、棚架分判商及中間人等。
12月24日
警方以涉嫌誤殺拘捕一名外牆工程分判商負責人。
2026年
6月10日
本案已有35人被捕,警方和廉署起訴7人和兩間公司合共25項罪名。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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