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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新法
2026-06-08 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近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山西省自1996年出台该办法以来首次全面修订,标志着山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农业技术推广是衔接科研创新与生产实践的关键纽带。”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叶晋明在发布会上表示,现行办法实施近30年来,在规范推广体系、加快技术应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加速推进,多元化推广体系不完善、推广应用不规范、保障激励措施不健全等问题逐渐显现。尤其是2012年和2024年国家上位法两次修正,对农技推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修订势在必行。

新修订的《办法》共6章37条,较旧法增加4条,从推广体系构建、技术应用规范、保障激励措施到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完善。其中引人注目的变化,是专门增设条款明确五类有机旱作农业技术推广——轻简化栽培技术、用地养地技术、节水蓄水技术、绿色农资施用技术以及兜底预留条款。

“有机旱作是山西农业特色鲜明的传统优势。”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门世宾介绍,山西十年九旱、山多地少,水资源短缺是农业发展的最大制约,拼规模、高耗水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而山西旱作农耕历史悠久,积淀了丰富的传统经验。此次以法治形式将有机旱作技术推广固化下来,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时关于“坚持走有机旱作农业路子”重要指示的具体实践,也是立足省情推进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发布会现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供图)

在实际成效上,有机旱作与特优农业已形成相辅相成的良性循环:有机旱作聚焦生产端,破解种植难题、夯实产业基础;特优农业聚焦市场端,主攻品种培优和品牌打造。依托有机旱作技术的推广应用,山西谷子、杂豆、中药材等特色作物实现稳产提质,有效推动特色农产品塑品牌、拓市场、增效益。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姚继广介绍,山西省是全国第二个启动本轮修法工作的省份。新《办法》重新界定了省市县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职责,要求乡镇统一设置农技服务岗位,健全全省推广服务网络,有效杜绝职责交叉和管理缺位。同时放宽服务准入门槛,鼓励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农技服务,构建“一主多元”的现代化格局,从事农技社会化服务的市场主体可依法享受信贷、税费等优惠政策。

基层农队伍建设同样迎来利好。新《办法》明确职称评定注重实干、评优表彰向一线倾斜,建立定向农科生培养机制,为基层持续输送本土专业人才。经费保障方面,各级农技经费增长将与农业财政支出增长同步,重点保障基层办公设备、试验场地、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经费。此外,《办法》鼓励农技人员依托短视频、线上平台等新媒体为农户答疑解惑,让群众找技术、学技术、用技术更加便捷高效。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姚继广表示,下一步将以《办法》施行为契机,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执行举措、强化监督问效,切实把法规条文转化为田间实效,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效能。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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