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港人情侶在家分娩誕下現時約1個半月大幼子Danny後,因向入境處申請幼子出世紙時,以保護私隱為由拒絕提交DNA證明血緣關係,以及從未帶幼子作健康檢查,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社署已向法庭取得男嬰Danny的保護令暫送往收容所由署方託管。立法會社會福利界功能界別議員兼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行政總裁陳文宜表示,消息指初步的DNA化驗結果顯示男嬰與該對情侶有血緣關係,但若家長要接回需經多專業團隊考量多個核心因素,包括家庭風險是否已得到有效控制等。
陳文宜今日(4日)在其個人FB專頁帖文表示,現階段的當務之急,是要確保男嬰得到最妥善的照顧。至於後續的監護安排,深信政府會以兒童福祉及法例規定為依歸,作出妥善部署。本地社福界亦已準備就緒,隨時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支援。
她指出,現行保護兒童機制的出發點非常明確,即在保障兒童安全的前提下,同時協助家庭逐步恢復照顧能力。當兒童需要暫時接受保護(例如送院檢查或安排住宿照顧)時,社署會透過社工持續跟進,並由多專業團隊進行全面評估,以深入了解家庭面對的實際困難與所需支援。
若家長希望接回子女,通常需要經歷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包括透過定期探視、接受適切的支援服務,以及逐步改善家庭照顧環境。在評估兒童是否適合重返家庭時,多專業團隊主要會考量以下幾大核心因素:
‧家長照顧能力的提升: 家長是否已改善並具備足夠的照顧技能。
‧環境風險的消除:原有的家庭風險因素是否已得到有效控制。
‧家長配合度:家長是否持續且積極地配合社工及相關機構的跟進。
‧兒童的切身需要:着重評估兒童的安全感與心理健康狀態。
陳文宜表示,評估過程會綜合社工、醫護人員及學校等不同專業團隊的密切觀察,全面確保家庭已具備一個安全、穩定的成長環境。在相關風險得到妥善處理的前提下,當局會積極考慮讓兒童返回家庭;但若個案涉及法庭命令,有關安排最終仍須經由法庭批准。




贵公网安备52011302005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