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邊界警區交通組與打鼓嶺分區警務人員昨日(6月1日)採取聯合行動,在打鼓嶺分區竹園村公眾停車場巡查及開展執法行動,打擊長期霸佔公共泊車位的行為,並向停泊該處車輛發出「違例泊車超過24小時通告」 及採取執法行動。警方呼籲,公共資源寶貴,為確保泊車位能公平使用及道路暢通,切勿長期停泊。
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374C章《道路交通(泊車)規例》第12(8)條,在泊車處連續停泊同一車輛超過24小時即屬違法。警方會依法檢控,情況嚴重時更會將車輛移走,駕駛者切勿以身試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邊界警區交通組與打鼓嶺分區警務人員昨日(6月1日)採取聯合行動,在打鼓嶺分區竹園村公眾停車場巡查及開展執法行動,打擊長期霸佔公共泊車位的行為,並向停泊該處車輛發出「違例泊車超過24小時通告」 及採取執法行動。警方呼籲,公共資源寶貴,為確保泊車位能公平使用及道路暢通,切勿長期停泊。
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374C章《道路交通(泊車)規例》第12(8)條,在泊車處連續停泊同一車輛超過24小時即屬違法。警方會依法檢控,情況嚴重時更會將車輛移走,駕駛者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