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16歲少年去年7月被發現昏迷倒臥柴灣杏花邨住所,送院搶救無效不治。其18歲友人當晚曾到死者住所房間及與死者一起吸食依托咪酯。該友人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吸食危險藥物罪,裁判官高偉雄今日(6月1日)判刑時稱接納其感化及驗尿報告內容正面,相信被告已受深刻教訓,遂判其15個月感化令。
男被告梁卓銘(18歲),被控於2025年7月24日在香港吸食危險藥物、即依托咪酯。案情指,死者母親當日發現死者在杏花邨住所內昏迷,送院搶救不治。警方翌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案發前3年與死者踢足球時認識,案發當日凌晨他在死者邀請下到死者的住所內吸食依托咪酯,他當時給予死者500元,而死者則支付予一名身份不詳、運送依托咪酯給他們的司機,兩人其後一起吸食依托咪酯,而裝載依托咪酯的煙彈事後已被他丟棄。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過往無案底,是受死者邀請才到死者家中吸食危險藥物,其角色被動,而被告亦因案件而被學校勒令退學及被所屬足球隊革除,並且失去他最好的朋友、即死者,故望法庭格外開恩。辯方又指,驗屍報告顯示死者有吸食其他危險藥物,這與被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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