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政府今日(26日)在憲報刊登四項與規管網約車服務相關的附屬法例,涉及《道路交通(網約車服務)規例》訂明網約車服務規管制度的細節,以落實規管制度。政府將在明日(27日)向立法會提交有關四項附屬法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有關規管細節及各項附屬法例的詳情,已載列於政府今日向立法會提交的參考資料摘要。
今日刊憲的四項附屬法例:
(一)網約車服務牌照、網約車車輛許可證(車輛許可證)和網約車車輛駕駛許可證的有效期和續期安排、與上述牌證相關的費用,以及施加予上述牌證的持有人的責任等;
(二)《2026年道路交通(駕駛執照)(修訂)規例》引入的士和網約車的合併駕駛測驗;
(三)《道路交通(網約車車輛許可證限額)公告》指明可發出的車輛許可證的數目上限;
(四)《〈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生效日期)公告》訂明《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各項條文的生效日期。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政府提出的《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在去年10月獲立法會通過,就規管網約車服務訂立清晰的法律框架,處理多年以來的爭議。經廣泛聽取意見、收集行業營運情況及平衡各項考慮後,政府進一步透過各項附屬法例,訂定網約車服務的規管細節,以落實規管制度。
發言人續說,香港道路交通繁忙,每天有接近九成市民以高效的公共交通系統出行,政府需要對網約車的數目實施總量管控。根據運輸署進行有關本地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需求的調查數據,以及在整全考慮各項因素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後,建議現階段以1萬為車輛許可證數目上限。
當局相信這是一個審慎穩妥和合適的做法,亦能平衡道路資源和公共交通生態方面的考慮,讓網約車規管制度得以平穩落地。在引入規管後,不論是乘客對網約車的需求,還是網約車的營運情況,均可能會出現變化。政府會密切監察市場發展和平台的實際營運情況,包括運輸署接收的持牌平台營運數據,並進行動態評估,適時檢視和調整。
發言人重申,政府引入網約車服務規管制度的目標,是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合法合規和多元化的出行選擇,同時兼顧整體點對點交通服務業的健康和有序發展,締造良性競爭環境,以期為行業帶來全新氣象,吸引更多新人入行和推動前線司機升級轉型,達致市民、網約車及的士三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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