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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股評人 AI 騙局肆虐 香港無「肖像權」難立案調查
2026-05-07 来源:香港文匯網

●曾淵滄發聲明提醒股民不要被AI生成的影片或圖片誤導而陷入投資騙局。 曾淵滄授權Fb圖片

編者按 在人工智能(AI)迅猛發展的浪潮下,科技賦能化不可能為可能,深度重塑各行各業。從演藝界的AI短片湧現,到書畫界的AI二次創作,版權界線與價值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與此同時,AI亦淪為詐騙工具,降低了犯罪門檻。面對AI大時代,香港法例應如何與時並進,為全民AI應用築起防護網?本系列報道將帶領讀者深入探索其中的迷思與對策。

●網上湧現冒認曾淵滄身份的專頁或WhatsApp投資群組,導致股民招致金錢損失。 曾淵滄授權Fb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廣濟)AI人工生成技術橫空面世,其中Deepfake(深偽)技術已成為網絡上常見的工具,能夠高度逼真地合成任何人的影像與聲音,AI生成的名人影片幾可亂真,社交平台上更湧現大批冒用著名股評人身份招攬小股民,在偽造交易平台進行投資,最終招致損手收場。小股民固然是受害人,被冒名的股評人也蒙受名譽損失。其中,著名投資專家曾淵滄博士形容,網絡上假冒他推廣投資的AI影片氾濫成災,「我都見到很多!」甚至有自稱「曾淵滄」的人向他發短訊教投資,更有受騙的股民傾家盪產後找曾淵滄本人算賬。曾淵滄淪為代罪羔羊後,報警也無可奈何,因為香港根本沒有「肖像權」立法,警方難以單純因「被冒充」而立案調查。

●曾淵滄在網上指,圖中的卡片也是假冒的。 曾淵滄授權Fb圖片

社交平台上的投資專頁五花八門,不少以真假難分的知名股評人影片作招徠,「股評人」聲稱能提供必賺投資貼士,跟住買永無損失。香港文匯報記者放蛇點擊這些專頁後,便會被拉入一個WhatsApp散戶群組,頭像就是知名股評人的照片。

有「股評人」慫恿記者在一個來歷不明的交易平台開戶存入本金買賣股票,聲稱戶口不設提款限制,隨時可提取資金。不過,專頁上也有中招的股民聲稱,跟隨「股評人」投資指定股票後,蝕到資本歸零。

曾收「自己」訊息教投資

曾淵滄是其中一名經常被冒名的財經界名人,他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慨嘆,在WhatsApp和Facebook等平台上,冒他之名的訊息猶如「無差別攻擊」。相關影片逼真程度連他也疑惑自己是否真的錄製過該影片,他甚至經常收到WhatsApp,對方自稱是「曾淵滄」,聲稱能教他投資,令他哭笑不得。

騙徒在暗,被冒名的股評人卻在明,無辜蒙冤,曾淵滄一次出席公眾場合演講時,一名小股民「踩場」吵鬧,原來對方因誤信AI生成影片墮入騙徒搭建的投資騙局被呃光血汗錢,於是認定曾淵滄就是始作俑者,聲稱因錯信「他」的投資建議而蒙受損失。擾攘一番後,曾淵滄唯有建議對方報警。「最嚴重的時期,只要我在公共場合出現,就有人前來興師問罪,但我有口難言。」

同情小股民遭遇

據他了解,苦主無遠弗屆,曾有一間新加坡上市公司因誤信有關「投資建議」購入垃圾股票,向當地警方報案時投訴是「曾淵滄教的」,可見問題已非香港所獨有。但相比之下,他同情小股民的遭遇多於自己冤屈,曾淵滄平實地說:「對我的聲譽影響有限,因為真就是真、假就是假。」反而小股民的金錢損失難以追討。

曾淵滄相信,特區政府執法部門會積極處理相關亂象,他亦有參與協助調查。他認為,現時AI深偽冒充投資界名人的行為,主要由東南亞電信詐騙集團操作,目的在於利用名人效應。

他希望透過傳媒向公眾傳達一個清晰信息:網上從來沒有「免費午餐」。

法例遠遠落後於技術更迭速度

不過,他觀察到不少其他股票評論員也遭冒名,有人曾嘗試報警,但由於本人並無直接金錢損失或身體傷害,警方難以單純因「被冒充」而立案調查,反映法例遠遠落後於技術更迭速度。他認為,要有效減少這類AI生成的不實內容,需依賴更完善的立法及國際合作,打擊跨國電信詐騙集團。

他表示:「若未來能夠建立與AI相關的法例,例如未經允許的AI創作同樣受到規管,那麼自己就可以要求平台下架影片,而不必進行繁瑣的投訴程序。」

曾淵滄對投資者給出最核心的建議:「這個世界冇咁大隻蛤乸隨街跳。」無論對方冒充誰、聲稱可以幫你投資,或是無償提供服務,都切勿輕信。他坦言,AI是大勢所趨,不可以阻止技術發展,最重要的是投資者自己提高警覺,不要上當。

律師:現行法律體系明顯滯後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禮願)AI技術的日新月異,讓名人肖像、聲音被輕易盜用、假冒成為常態,相關商業詐騙、虛假宣傳事件屢見不鮮,但受害者往往面臨追討無門、報警無效的困境。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在AI時代下,現行法律體系存在明顯滯後,即使遇上假冒侵權,也只能循民事索償,刑事約束力有限,導致名人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

案件多屬民事警難介入

馬恩國指出,在AI時代下,名人的肖像被用於產品廣告,或者聲音被合成後作誘導投資的情況屢見不鮮。他直言:「很多人遭遇假冒、盜用後第一反應是報警,但實際上這類案件多屬民事範疇,警方也難以介入;而被假冒者由於不涉金錢損失,最終只能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卻難以獲得相應賠償。」

馬恩國進一步分析,指AI技術的特性加劇了追討難度:「AI生成、合成的內容可通過數據拼接規避法律界定,在網上傳播後根本難以追溯,受害者往往連侵權者是誰都無法確定,根本難以追討。」

需推動法律與時俱進

針對這一困局,馬恩國建議,需推動法律與時俱進:「應考慮將惡意假冒、盜用行為刑事化,強化法律阻嚇力;同時由律政司、法律改革委員會牽頭,研究制定專門立法,明確AI時代肖像、聲音使用的權利邊界。」

他強調,全球都在關注有關議題,而香港作為自由市場,AI應用更廣泛,風險更突出,盡快完善相關制度尤為迫切。馬恩國直言,AI帶來的技術便利不應成為侵權者的「保護傘」,唯有填補法律空白,才能破解名人肖像、聲音被盜用、假冒難追討的困境。

責任編輯: 文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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