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機場警區昨日(30日)接獲機場保安人員報案,指為一名出境打算前往日本的32歲男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時,在其一件手提行李內發現藏有一支伸縮棍。警員到場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違反《航空保安條例》拘捕該名男子。被捕人已獲淮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警方提醒市民,有部分旅客因不同原因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鐵蓮花、彈簧刀、子彈殼或胡椒噴霧出入香港境內。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置於手提或寄艙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5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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