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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 警方反轉尖沙咀發利大廈掃黃拘128人 最細15歲包括跨性別人士
2026-03-27 来源:香港文匯網

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留意到尖沙咀加拿分道33號發利大廈內的賣淫活動持續活躍,油尖警區經線報及深入調查後,派出100名警力在今日(26日)聯同入境處人員進行代號「烽火」的反色情行動。行動中,警員派員以喬裝方式,針對及搗破有關賣淫場所,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拘捕128人,其中有未成年少女及跨性別人士,並涉及不同國籍,年齡介乎15至44歲。所有被捕人士正被扣留調查。

據了解,警方在行動中搜查超過100個單位,被捕女子除中國籍外,當中以東南亞佔大部分,被捕的15歲少女及跨性別人士則疑是性工作者。犯罪集團除透過網上廣告招徠嫖客,亦會透過在場的廣告讓嫖客得悉各種服務,收費由數百元至上千元不等,至於背後是否有集團操控,警方仍在跟進調查。

行動吸引大批途人圍觀。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攝
行動中檢獲安全套等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攝
行動中拘捕多名女子。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攝

警方表示,留意到犯罪集團會租用這些舊式大廈作賣淫活動,原因是這些大廈的樓宇保安相對較差,租約較為彈性,有見及此,油尖警區會繼續展開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鎖定區內一些長期出租,以及用作賣淫處所的單位,以及要求他們停止用名下的單位作賣淫用途,否則將會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警方重申,減少賣淫場所對打擊非法賣淫活動非常重要,警方會繼續進行代號「烽火」行動,在不同層面打擊非法賣淫,除針對非法性工作者外,亦會從源頭入手拘捕未有遵從警方警告的業主,警方將會持續採取各種執法行動,務求在不同層面打擊賣淫集團及其產業鏈,目的是從根本做起,不斷打擊區內的賣淫活動所衍生的社區問題。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3條及145條,任何人身為業主或處所租客、佔用人或掌管人,准許或者容許處所全部或部分面積作賣淫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7年。同時,市民不抱僥幸心態,以為不是直接把單位直接出租予犯罪集團,便可置身事外。

警方指出,嫖娼除了引申自身健康風險外,亦有機會違反香港法例第147條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或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在公眾地方遊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6個月及罰款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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