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5日讯(记者 曾蔷)近年来,随着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个人贷款业务特别是互联网贷款业务息费乱象时有发生,一方面增加借款人融资成本,干扰金融惠民政策和利率政策传导,削弱金融服务质效;另一方面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易引发金融纠纷。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监管总局晚间发布公告,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于近日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中表示,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乱象成因复杂,其中个人贷款息费披露不到位、不规范,对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力是重要诱因。《规定》细化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涵盖范围、操作方式,明确各方责任,推行“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真正使个人贷款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金融惠民政策传导渠道,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规定》突出四个坚持
《规定》共11条,明确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同时指出个人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应纳入综合融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需支付的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借款人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关注综合融资成本,充分了解融资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年化水平、收取主体、违约责任等信息。
同时,《规定》要求贷款人加强对营销获客、担保增信等领域合作机构的管理,在与合作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落实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中所称贷款人是指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规定》突出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息费项目全覆盖,将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违约情形下的逾期罚息和挪用违约金等全部纳入综合融资成本。二是坚持贷款机构全涵盖,适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机构等各类放贷机构。三是坚持一表展示。《规定》要求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向借款人逐项明示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以及收取主体,同时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四是坚持事前披露与确认。《规定》明确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当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明示分期费用、违约成本等信息。
一系列措施确保《规定》稳妥落地见实效
《规定》显示,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首席专家主任曾刚指出,《规定》的出台是优化消费金融环境的重要举措,对当前促消费大局具有多方面积极意义。一是透明倒逼降价,直接减轻消费者负担。以往部分贷款机构惯用“日息”“月息”等模糊表述,将服务费、手续费等隐性收费藏于其中,导致消费者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远超预期。强制明示年化综合成本后,机构间价格竞争趋于充分,有望推动消费贷利率进一步下行,实质性降低居民借贷门槛。二是信息对称提振信心,激活潜在消费意愿。消费者能够清晰比较各机构的真实利率,决策更加理性,降低因信息不透明而产生的借贷顾虑,有助于将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实际购买行为。三是规范市场秩序,夯实长效消费基础。规定有助于遏制行业乱象,引导消费金融市场走向健康有序,从根本上提升消费市场的活跃度与可持续性。四是与宏观政策协同共振,形成促消费合力。配合消费贷贴息、扩大内需等财政政策,此次规定构建起"成本透明化+利率市场化"的双重驱动机制,共同服务于扩内需、稳增长的国家战略目标。
对于如何稳妥推动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工作落实落地,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为确保《规定》稳妥落地并见到实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预留充足实施准备期。考虑到贷款人及其相关合作机构调整业务流程及系统、修改合作协议、修改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政策培训等现实需要,为此预留5个月左右的实施准备时间。
二是统一操作标准。为推进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的规范性操作,在《规定》相关要求基础上,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制作了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表,以及线上消费场景下分期付款页面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例,将以适当方式尽快下发给各类贷款机构。同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将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等相关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行业执行规则,为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提供支持。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坚决扛牢强监管严监管政治责任,不断深化央地监管协同,督促指导贷款人认真落实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对落实不到位的贷款人,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为《规定》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施行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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