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相關被告今日(9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依法判刑,其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被判囚20年;同案另外8名已認罪被告亦被判刑6年3個月至10年。經民聯認為,此案作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其判決具有標誌性意義。是次判決不僅彰顯了香港的法治公義,捍衛了法治尊嚴,更是特區政府築牢國家安全防線、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關鍵一步。
經民聯強調,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任何人參與違法犯罪活動都理應受到法律追究。黎智英案經過156日公平公開審訊,證據確鑿,危害深重。案情顯示黎智英作為案中主腦,直接操控《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更多次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外國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敵對行動,其行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無可恕。此外,黎智英長期濫用新聞自由之名,行禍國亂港之實,嚴重荼毒社會大眾,遺害深遠,理應依法受到嚴懲。法庭嚴格依據事實和法律作出裁決,充分展現了香港司法制度的獨立與公正。
經民聯指出,依法審判黎智英是築牢國安防線的必要之舉,意義深遠。特區依照香港國安法等法律對黎智英案行使執法權、檢控權、司法權,是維護法治正義的應有之義,不容置喙。針對審訊期間,美西方等外部勢力屢次試圖透過政治施壓干預香港司法獨立、抹黑香港法治,經民聯表示堅决反對。任何破壞香港法治的圖謀都不可能得逞,更無法動搖香港的法治根基。
經民聯認為,高水平的安全環境是香港高質量發展的基石。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正是為投資營商創造更安全、更穩定的環境。近年來,香港在經濟增長、鞏固金融中心地位,或多項國際評級等方面均表現亮眼,毋懼任何唱衰或抹黑。唯有堅持法治、捍衛國家安全,方能確保香港經濟持續向好、市民安居樂業。聯盟呼籲社會各界堅定支持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用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共同成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和貢獻者。
責任編輯: 張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