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盘后,康美药业(600518.SH)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两份《民事判决书》,此前公司对财务造假案其他责任人提起的追偿权纠纷案迎来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显示,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及其妻、原副董事长许冬瑾被判向公司赔偿13.96亿元;原董秘邱锡伟在1.42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下称“正中珠江”)在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这意味着,震动A股的康美药业造假案,在投资者获赔、责任人获刑之后,进入“上市公司向造假者讨债”的最后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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