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新疆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人寿保险新疆分公司因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同时,张彬艳因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刘恒因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二人罚款合计0.33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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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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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
对该中心支公司警告并罚款0.6万元。 对黄彦霖、杨晓元警告并罚款合计0.4万元 |
新疆金融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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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代理人管理不到位 |
对该分公司警告并罚款0.5万元。对张彬艳、刘恒警告并罚款合计0.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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