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用套取费用,被罚款10万元。
同时,钱磊(时任泰安市新泰支公司经理)、宁尚志(时任泰安市肥城支公司经理)因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用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
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泰金罚决字〔2025〕11号
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用套取费用
罚款1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
监管分局
2
钱磊(时任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新泰支公司经理)
泰金罚决字〔2025〕12号
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
监管分局
3
宁尚志(时任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肥城支公司经理)
泰金罚决字〔2025〕13号
警告并罚款1.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
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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