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47歲女旅客,前日(19日)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香港特區時,被揭發個人行李內藏有708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9萬元,應課稅值約2.3萬元。她因而涉嫌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被捕,案件今日(2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認罪被判處監禁2個月兼罰款1500元。
香港海關對法庭判刑表示歡迎,反映不論旅客是否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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