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0日电 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可享税收优惠,人社部11月20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作出解答。
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对象包括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具体申领请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官网官微或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图片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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