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记者顾天成)国家疾控局近日印发《传染病疫情预警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和指导传染病疫情预警工作,防范和化解传染病疫情风险,预防传染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
办法包括4部分,共有19条,明确了目的、适用范围和定义,工作原则和职责,主要流程环节和运行机制,政策和保障等内容。
根据办法,预警情形包括法定传染病、新发传染病、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等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公共卫生风险,需要提醒可能受影响人群、相关部门或机构提前采取一定的防范准备措施。
办法还提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集多渠道传染病监测信息,开展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公共卫生风险,评价疫情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分为极低风险、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四级。
据悉,风险分级标准由国家疾控局另行组织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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