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拟政府选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收购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需满足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面积小于120平方米、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等条件。
中指点评:
5月17日,房地产政策组合拳正式落地,支持地方国企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惠州是广东省内出台相关政策较早的城市之一。
2021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期,惠州新房去化速度放缓,库存量持续上升。根据中指数据,截至2024年5月底,惠州新房库存量近1309万㎡,去化周期超30个月,库存压力较大。
此外,除了待售新房、在建工程和空置房屋等库存外,还要面对居民二手房挂牌量攀升、置换不畅对新房市场的影响。
此次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出台,有利于缓解房企经营压力、稳定市场预期,加快房地产市场的企稳恢复。另外,收购现有新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可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成本,更好地满足新市民、新青年的住房需求。(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研究总监杨永俊)
责任编辑: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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