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在《关于优化芜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及到探索购买部分产权,具体内容如下: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探索购买部分产权的销售方式,通过合同约定,购房人可以先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购房人可租赁使用,购房人购买剩余产权时已支付的租金可抵扣购房款。
此项政策有参考“共有产权模式”,目的主要是降低购房门槛和成本,给购房者提供更灵活的购买方式。不过相比于其他城市的做法,芜湖有所不同,新政指出购房者后续使用需支付给开发商租金,虽然最终可以用来抵押购房款,但在购买全部产权期间无形中增加了一项新的成本,而且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人共持产权存在的风险问题也不得不考虑。
目前市场上,北京和杭州的共有产权模式是购房人与地方政府共同持有,宁波信达地产推出的“央企共有产权房”则可以提供“十年托底回购”,芜湖目前的模式虽然还未公布细则,但预计对于购房者的吸引力不大,对楼市的刺激力度有限。(中指研究院华东大区常务副总高院生)
责任编辑: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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