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於昨日(30日)接獲一名80歲男子報案,指早前從一網上平台Facebook看見一投資廣告,認識一名自稱投資專家的騙徒,對方其後透過一網上通訊程式誘騙其投資約700多萬元,並在股價大跌時假冒基金職員,指示報案人繳付指定金額的保證金以獲投資賠償。
報案人遂按指示,於4月22至28日先後轉賬約550萬元至指定的兩個銀行戶口。報案人其後懷疑受騙,遂報案求助。
警方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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