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作为海洋与渔业大省,渔船是广大渔民重要的生产工具。辽宁省政协委员马廷东在调研中了解到,当前在渔船所有权跨市、跨县(区)转移(即“过户”)及相关政务服务方面,仍面临地域壁垒。渔民或企业因生产需要、资产重组等原因转移渔船时,常遭遇手续繁琐、标准不一、信息不通、多次往返跑动等问题。这不仅增加了经营负担,也制约了渔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如何破解“跨市过户”繁琐的难题?马廷东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可以在辽宁省内推行渔船自由过户及优化办证属地管理的建议。此举旨在破除地域壁垒,降低渔民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渔业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助力现代渔业转型升级。该建议提出了四方面的具体改革措施:
一是推动制度破壁,实现“一网通办、全省通认”。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联合多部门制定统一实施办法。核心在于打破传统的行政区划管理界限,建立省级统一的线上平台。通过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渔船登记、检验等信息全省互联互通。推行“一次申请、后台流转、协同办理”的模式,力争实现《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关键证照变更的“全省通办”,将物理限制转化为网络便捷服务。
二是明确属地港口管理责任,优化后续服务衔接。渔船完成所有权转移后,建议由其新选定的经常停靠港口所在地的渔业主管部门全面承接安全监管、日常管理及资源养护义务。明确要求港口所在地政府主动将新转入渔船纳入本地管理体系,提供与本地渔船同等的服务,严禁设置歧视性门槛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并加强港口信息化建设,实现精准服务。
三是简化流程与材料,推行标准化服务。全面精简省内渔船过户所需申请材料,消除各地区自行增设的非必要证明。推行“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凡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制定全省统一的办理指南和流程图,明确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确保政策透明、预期明确。
四是建立协同监管与争议解决机制。建议建立省级层面的跨区域监管协调机制,对过户和属地管理中出现的权责争议或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协调仲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动态跟踪渔船状态,特别是针对“人船分离”情况,明确各方责任边界,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马廷东表示,该建议若能落地实施,将有效打通辽宁省渔船管理的堵点,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辽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于险峰 张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