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海關與食環署由本周一(27日)起展開聯合執法行動,於各區巡查大閘蟹零售點,以確保市面上出售的大閘蟹符合相關的法例規定及要求,保障消費者權益和食物安全;人員除監察大閘蟹售賣情況外,在巡查時亦會查核大閘蟹的來源證明文件及衞生證明書,確保零售店鋪出售的大閘蟹適合供人食用,以及符合《商品說明條例》、《食物安全條例》及《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規定。行動至今,兩部門人員已巡查42間大閘蟹零售店,暫未發現任何違法情況,有關聯合執法行動將會繼續進行。
海關人員除在市面巡查外,亦利用大數據系統分析和核實售賣大閘蟹的網店是否符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加強保障消費者在網上購物的權益。海關強調,十分重視保障消費者權益,如在市面發現任何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活動,會立即採取相應的執法行動。海關提醒商戶,不能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或服務;或供應或要約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服務。如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食環署亦提醒商戶,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而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或未獲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根據《食物安全條例》的規定,任何人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備存食物進出紀錄的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3個月。
海關及食環署提醒業界,切勿進口或售賣來歷不明的大閘蟹;而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及領有食環署簽發的介貝類水產動物(大閘蟹)售賣許可證或相關書面准許的商戶。市民如購入懷疑虛報產地的大閘蟹,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或網上表格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事宜。市民如懷疑,有經營者沒有持有相關許可證/准許出售大閘蟹或出售沒有衞生證明書的大閘蟹,可致電食環署熱線2868 0000,或透過電郵賬戶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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