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專職副主任、中央文化遺產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胡凱紅10月20日在國新辦發布會表示,國家將制定文化遺產保護法。《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十五五」規劃》提出,完善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的法治保障,建立由資源調查、空間管控、安全監測至督察問責相連的工作機制。
胡凱紅表示,規劃堅持問題導向,着眼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薄弱環節。相關工作包括摸清資源底數、健全保護制度、加強歷史文化空間管理,以及提升安全監測和執法督察能力。制定法律將為不同類型文化遺產的認定、保護責任和違法處理提供制度依據。
文化遺產保護涉及文物、歷史建築、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多個領域,管理部門和地方層級亦不相同。規劃提出把調查、法治、空間管控與安全監測連成工作鏈條,目標是減少部門分段管理造成的漏洞。法律草案的具體內容、立法時間表及審議安排,仍有待後續公布。
規劃亦把督察問責納入工作鏈條,意味着保護責任將由單純的項目管理,延伸至監測和責任追蹤。涉及歷史街區和建設項目時,資源調查與空間管控可為前期決策提供依據;至於法律如何界定責任主體、處罰方式和跨部門協作,仍要看後續立法文本。(編輯部)

贵公网安备52011302005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