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汉中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汉中分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罚款48万元。同时,杨杰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苏静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胡娟娟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李敏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马志平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熊婷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李志杰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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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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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
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 |
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罚款48万元。 对杨杰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苏静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胡娟娟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李敏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马志平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熊婷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李志杰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
汉中 金融 监管 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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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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