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回款,再迎新部署
10月13日下午,国家医保局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研究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举措。其中提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采,积极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集采产品直接结算。

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仍是国家医保部门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此前国家医保局提出的工作目标,2026年全国全面实现集采药品耗材、国谈药直接结算。
从各地近期动作来看,直接结算已进一步与新一轮集采执行衔接。
全国第四批中成药集采及第二批接续采购中,山东省和江西省医保局均明确,相关中选药品货款纳入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范围。
江苏省医保局针对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集采提出,积极推进集采中选产品直接结算,对直接结算尚未覆盖的医疗机构和集采中选产品,继续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款制度,预付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中选药品年度合同金额的30%。
对于此前已开展的医保直接结算工作,部分地方也在进一步优化结算机制。
8月,辽宁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依托全省统一的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直接结算模块,进一步规范集采中选产品的货款结算流程。
随后锦州市、本溪市和抚顺市陆续跟进,均明确确保年底前完成符合条件业务的系统切换。锦州市医保局还表示,对医疗机构历年逾期未支付的货款,可采取在其医保月结算中抵扣的方式处理。
与此同时,解决企业回款难问题也被纳入多部门治理工作。

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相较于此前年度的纠风工作要点,今年首次将推进医保与药企直接结算、解决医院拖欠药品流通企业货款问题写入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的工作任务。

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分行业明确账期起算节点、账款支付方式及流程、货物和服务检验验收(或工程竣工结算)标准及期限、最长付款期限等关键要素。
从直接结算到拖欠账款治理,相关政策正在从不同环节推动企业回款问题的解决。
药企回款压力仍在,主动破局
政策持续推进的同时,医药流通企业自身也在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部分企业应收账款规模仍在增长,资金周转压力尚未完全缓解——2026年上半年,24家A股上市医药流通企业中,11家应收账款增加,15家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同比拉长。
重药控股2026年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达到395.11亿元,较2025年末的360.54亿元增长约9.59%,占总资产的比例达到58.04%。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超过一半,使货款回收成为重药控股营运资金管理的重要事项。
针对回款问题,重药控股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政策的落地推进,后续将持续跟踪政策扩围,积极参与试点,提升回款效率、优化现金流。
与此同时,公司通过强化应收考核、严控“两金”规模、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实施分层催收等方式,加快货款回收。
同样面临应收账款管理压力的还有白云山。2026年上半年,白云山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71.36天,较2025年末增加1.22天,应收账款主要来自其医药商业板块。
此前白云山也表示,将密切关注国家及地方医保基金即时结算、直接结算改革进展,争取借助相关政策改善回款环境。同时,灵活运用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应收保理等金融工具,缓解资金沉淀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九州通也在通过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加快盘活存量资金。8月28日,九州通公告,公司已完成2026年度第二期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发行总额为5亿元。
早在2024年,九州通便获准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并在相关产品存续期内,按约定向发行载体转让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应收账款。
政策能在多大程度上缓解企业资金占用,仍需从实际到账周期、逾期账款变化等方面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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