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今日(27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執法行動。
行動中,人員喬裝乘客並透過網上平台租用兩輛私家車,分別前往油尖區內不同地點。當車輛抵達目的地時,因涉案的車輛並沒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故人員以涉嫌干犯「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拘捕兩名分別46歲及43歲的本地男司機。兩人均獲准保釋候查,有關車輛亦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干犯者則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在此作出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果相關車輛的用途是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者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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