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香港 > 正文
hong-kong · China News Service Online | CNSO
兩男開傀儡戶口助洗黑錢224萬 被加刑兩成半判囚31及15個月
2026-08-24 来源:香港文匯網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54歲姓謝本地男子及一名55歲姓袁本地男子早前因涉嫌利用多個傀儡銀行戶口,協助犯罪集團處理犯罪得益被捕。案件今日(24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兩名男子分別被裁定25項及8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俗稱「洗黑錢」)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囚31及15個月。

警方於2022年接獲多名受害人就電話騙案報案。受害人均接獲自稱其工作場所上司或同事的來電,並以不同理由要求受害人轉賬。受害人應騙徒要求,轉賬總額約233萬元至指定的銀行賬戶,其後經查證發現受騙。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於2023年2月11日展開代號「夜鷺」(NIGHTDEW)行動,共拘捕13名男女,包括上述兩名被告。

警方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錄影及深入調查後,確認兩名被告曾以自動櫃員機現金提款及轉賬方式,分別122次及33次從27個傀儡銀行戶口提走款項,涉款合共約224萬元。

兩名被捕人其後分別被控以25項及8項「洗黑錢」罪,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控方就判刑申請加重刑罰,法庭審視案情後接納控方申請,將刑期加重約兩成半,最終分別判處入獄31及15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出售個人銀行戶口或電子支付工具戶口,以免被不法之徒利用作洗黑錢或接收騙款。任何人如協助詐騙集團,有機會觸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可判監10年。此外,租借戶口予他人使用,亦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政府注册编号CR3286927 登记证号75395436-000-06-26-4
统一服务邮件|Unified Service Email:chinanewsonline@yeah.net
Copyright@中讯社(香港)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