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經審訊後定於今日(21日)早上10時宣布裁決,法官裁定全部被告煽動顛覆政權罪成。香港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各被告屬罪有應得,控罪已清楚指出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龔靜儀說,支聯會及被告的犯罪行為持續多年,支聯會自成立後一直「掛羊頭,賣狗肉」,表面是「爭取民主自由」,以民主鬥士的姿態去自我包裝,並自冠光環,再配合傳媒中的「同路人」(例如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先在媒體大事吹噓西方所謂的民主、自由、人權,作為所謂的「普世價值」,去涂毒市民。令不知就裏的普羅大眾,尤其是年青人,對西方世界的所謂民主、自由、人權趨之若鶩,再由支聯會推出顛覆國家政權的口號,荼毒公眾,煽動普羅大眾以非法手段推翻中共政權之領導,用歪理煽動普羅市民爭取民主自由為名,意圖推翻國家政權為實。
龔靜儀表示,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頒布實施後,基本上沒有追溯力,故案中各被告是走了運,令他們被裁定罪成的犯案時間大幅減少。但法律公義只會遲來,但絕不會不來,本案的有罪裁決充分反映「多行不義必自斃」。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正確地一語道破,一直以來第二至第四被告(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對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懷有敵意,並且堅持對中央政府進行抗爭、絕不妥協的路線,他們根本並不相信在他們所營造的敵意氛圍下,能有與中央政府和平對話的可能性。
龔靜儀又指,判辭也「踢爆」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被告相信和明白「支聯會」的行動綱領會抵觸《憲法》,並非真誠地相信他們的言行沒有違反香港國安法,而只是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將「支聯會」的抗爭立場堅守到底。從判詞可見,第二至第四被告政治先行、立場先行的實際理念,已經被三位國安法官的慧眼完全「看破」,他們絕不能以任何歪理去蒙騙法庭。至於第一被告「支聯會」方面,法庭正確地裁定,於控罪期間,第二至第四被告均是其「主導意志」(directing mind and will)。根據「歸責原則」(doctrine of attribution),法庭將他們三人上述已被確定與控罪相關的違法意圖和行為視為「支聯會」的意圖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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