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一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旅居云南”发展和健康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0年,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稳步提升,生活污水治理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0%、98%;“旅居云南”成为大品牌、大生态、大产业,旅居综合消费规模突破1000亿元;爱国卫生措施和健康影响监测评价体系更加健全,创建一批全国健康城镇。
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意见》明确云南将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产业好、环境好、民风好、治安好、组织好“五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鼓励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吸引社会资本,加强村庄运营,强化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促进农民增收。同时,立足村庄资源禀赋,改善村庄生产生活条件,盘活村庄闲置资源,培育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村庄资源价值转化。将推动特色村庄价值提升,发现挖掘村庄价值,建立全省特色村庄建设名录。
近年来,“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旅居品牌热度持续攀升,“旅居云南”成为新的品牌。为了更好地推进“旅居云南”建设,《意见》围绕升级旅居内核、深挖文化内涵、推动业态融合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做法。如,依托古城古镇、特色村寨、温泉度假区等,布局高端旅居村(社区)、精品民宿、乡村旅居驿站等多元化旅居载体;围绕数字游民、文化创意从业者等新型旅居人群,规划建设功能完善、服务集成的“旅创空间”。同时,将非遗技艺、民俗体验、节庆活动等有机融入旅居过程,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场景,创新旅居消费场景与业态模式,依托鲜花、温泉、茶咖、果蔬、道地药材等特色资源,推出一批主题旅居村。
在加快建设高质量健康县城上,《意见》除明确要保障居民饮水和食品安全、加强噪声光污染防控、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之外,还提出要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分类改革,加快推进“幸福小院”建设;推进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照护;推动专业化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家政、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上门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服务。同时,加快建立健全长护险制度。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郜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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