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海關人員昨日(10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一名57歲抵港內地女旅客時,在其身上Bra Top(胸罩上衣)及貼身褲內合共檢獲781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3900元,應課稅值約2600元。該名女旅客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星期及罰款1000元。
海關對法庭的判刑表示歡迎,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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