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沉、藍松山、蕭景源)跑馬地一個豪宅屋苑被揭發所聘用的泳池救生員使用虛假救生員證件。警方昨日表示,該名22歲姓劉本地男子涉嫌行使虛假文書被拘捕,已獲准保釋候查。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深入調查這條灰色產業鏈,成功接觸業內判頭,他披露市面上持過期證件、偽造證件上班的情況十分普遍,救生員證造假手法眾多,包括「偷樑換柱」、修圖篡改過期證件,直接購買假證等。據了解,判頭聘用無牌救生員較聘用持牌救生員每人每月可多賺9,000元,而核實證件真偽需要額外投入成本,因此行內一向奉行「有證即聘」原則,懶理證件真偽。由於這類手法易於脫身、難以追責,讓有關灰色產業得以穩步運行。有政界法律界人士強調,救生員在關鍵時刻負責拯救生命,容不得造假,建議在救生員相關證件上透過科技手段加強防偽驗證,並由政府提供免費查詢渠道,消除因費用產生的監管漏洞。
食環署自去年5月起實施一系列加強措施規管私人泳池的救生員,今年首7個月,已對逾1,400個持牌私人泳池進行約7,000次巡查,並透過中國香港拯溺總會(拯總)核實約2,100名救生員的資格。
繼去年發現一宗懷疑聘用不合資格救生員當值的違規情況後,本月5日該署發現跑馬地雲地利道一個私人屋苑的持牌泳池懷疑有救生員使用虛假救生員證件。經向拯總核實一批救生員資料,翌日證實該證件資料與拯總的紀錄不符,署方已指示有關泳池立即關閉,並考慮向其持牌人提出檢控,以及已就事件報警。
救生章無防偽 「續牌煩」寧造假
據了解,今次被捕的涉事人員原本持有合法救生員牌照,證件到期後私自篡改證件上的有效日期企圖蒙混過關,最終東窗事發。港九拯溺員工會副主席及發言人胡啟榮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三年一次續牌,不僅需要持續的經濟投入,亦需要體力投入,且須提前至少約一年備考,現時香港拯溺總會發出的泳池救生章「只有實體卡,並沒有電子版,而這張卡也無芯片、磁條等防偽特徵」,難以防偽,令假救生員有機可乘,選擇鋌而走險。
香港文匯報訪問了救生員判頭張先生(化名),他披露業界聘請救生員主要分兩大途徑,第一是依靠行內熟人介紹,第二則透過社交平台救生員專屬群組等網絡渠道「公海搵人」,由於招聘門檻偏低,應徵者背景參差,亦缺乏事前資格把關,長年為假證、無證者混入崗位埋下漏洞。
據張先生所知,業內偽造、冒用救生員證件共有三種主流手法,當中以冒名頂替最常見,做法是無證人士先借用合資格救生員的證件副本應徵入職,成功登記並取得上崗資格後,「對方直接聲稱自己就是證件上的持有人,單靠肉眼檢查根本難以識穿。」第二種手法是透過修圖軟件篡改證件內容,例如修改證件有效日期、個人資料,輕易混淆核查人員視線;第三種則是直接透過網購平台購買完整假證。張先生表示,自己曾親眼見過有從業者使用這類外購假證正常上班。
他提到,持假證者中有不少人本身曾考取合法救生員牌,只因證件到期不願重新參加考核,便動手篡改證件日期繼續執勤,只有經驗豐富、觀察細緻的行內人,才能察覺證件留有修改痕跡。
「分身」換裝頂替 判頭認定有得賺
香港文匯報亦了解到,利用「分身」頂替亦是假救生員會使用的方式,即由一名有牌救生員帶同無牌救生員混入屋苑,隨後無牌者換裝頂替真救生員當值。亦有判頭本身是持牌救生員,甚至在鄰近多個屋苑兼職,找無牌救生員充當自己的「分身」。
假證亂象屢禁不絕,背後是巨大經濟利益驅使。據香港文匯報了解,私人屋苑一般將泳池服務外判予判頭,若當日到崗救生員數量未達合約要求,判頭將面臨罰款。現時私人屋苑付給判頭的市場價為每人每小時約120元,判頭支付給持牌救生員的薪資約為每小時90元,而聘用無牌救生員的成本僅需每小時60元左右。
物管知情不報 大開違規方便門
以此計算,若以一名救生員每天工作10小時為例,判頭每聘用一名「假救生員」,一個月即可多賺高達9,000元;若遇到部分屋苑每日長達15小時的班次,暴利更為驚人。而部分物管公司亦因擔心泳池無人看管引致住戶投訴,而選擇「心照不宣」。有業內人士表示,正因為假救生員價格低廉,導致部分判頭更傾向使用假救生員冒充真救生員,以攫取高額利潤,反而擠壓了正規持牌救生員的生存空間,導致「真救生員難搵工」。
立法會議員陳學鋒表示,現時向香港拯溺總會核實資料需額外付費,導致管理公司缺乏動力核查;他建議政府提供免費查詢渠道,消除因費用產生的監管漏洞。
律師倡建電子核驗平台
沈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黃巧欣建議,在救生員相關證件上透過科技手段加強防偽驗證,並認為可參考律師及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等成熟行業的監管模式,搭建統一的線上電子核驗平台,提供便捷的即時查詢途徑,讓物業及屋苑僱主能快速核查證件有效性,從源頭杜絕塗改與偽造證件。
偽造證件30蚊搞掂 借證冒替幾近無罪可控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藍松山、陳沉)造假易、執法難,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實測兩間網店,有店家直言30元即可複製證件,惟記者出示要製造的香港救生員證後,對方立即「縮沙」。有業內人士表示,最近風聲較緊,令有關網店不敢接單,因此造假者改為花費約2,000元買機器自製,從經濟成本考慮,亦是合算的投入。據了解,假救生員亦會利用執法者到達屋苑等待解除門禁的時間,脫下救生服或躲藏逃跑,執法面臨諸多困難。
救生員判頭張先生(化名)認為,雖然執法人員巡查並無預先通知,場方無法提前準備,但一旦無證者察覺查牌便立刻離場,判頭可隨即調派持證救生員頂替崗位,執法人員事後難以追尋逃走的違規者。只有當場截獲、並確認證件上的人物根本不存在時,才能完整追究相關人士責任。不少無證從業者熟習巡查模式,一見食環署人員便馬上離開,規避處罰。而不同假證行為面對的刑責差距極大:如果當場截獲持有自行製作、網購偽造證件的人士,會觸犯偽造文書罪,屬性質嚴重罪行,刑責極重,有足夠阻嚇力;但單純借用他人證件副本冒名頂替上班,從業者本身卻難以被追究刑責,幾近「無罪可控」,令不少人選擇鋌而走險。
張先生補充,當前食環署的執法行動一定程度堵塞舊有核查盲點,惟冒名頂替、臨時調人避查的漏洞仍未解決,他認為假救生員亂象短期內難以徹底根除。
此外,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在救生員招聘群組中了解到招聘臨時救生員的信息後致電應聘。兩名招聘者均指出,需要帶齊「池卡(救生證)、藍簿(救生手冊)、身份證」,記者試探性問到若救生證已逾期是否可以上崗,並指自己已有經驗,對方均表示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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