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兩名男保安員涉於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社交媒體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其中63歲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不投票罪判囚2個月,餘下38歲被告今日(3日)亦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投無效票罪,案情指他在一個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的帖文留言「投白票,唔好登記做選民」。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明此類案件通常判監,但考慮本案犯案時間短,所用言辭「唔係最差」,終判囚2個月緩刑3年。
本案被告林國偉,他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控罪指他於或約於2025年10月28日,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在選舉(即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Facebook上就一則日期為2025年10月28日的帖文發表留言,煽惑在該選舉中投票的另一人以下述方式處置發給該另一人的選票:任何致使該選票在該選舉中根據任何選舉法被視為無效的方式。
案情指,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2025年10月24日展開,由當日起直至同年12月7日投票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一個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則於同年10月28日下午6時許發布一則帖文,內容有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警告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屬違法。同日稍後時間,被告以帳戶名稱「Steve Lam」在帖文下三度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該帖文及留言直至同年12月4日被告被捕時仍然公開,警誡下他承認獨自擁有上述帳戶並曾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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