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於昨日(30日)接獲一名87歲老婦報案,指接獲聲稱為其兒子的來電,訛稱急需金錢。老婦遂按指示,在油麻地將3.4萬元當面交給一名男子。其後,老婦再接獲騙徒來電,訛稱受禁錮需要額外多5萬元,老婦懷疑受騙遂報案求助。
荃灣警區刑事部人員,於同日下午展開拘捕行動,在老婦於荃灣區交收款項時,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18歲內地男子,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荃灣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繼續跟進。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特別是長者,切勿輕信可疑來電。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屬十分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任何人如觸犯該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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