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2025年9月7日,消防處接報指大嶼山一間食肆內有一支滅火筒爆開,消防處人員接報到場調查,事件中有一名女士受傷。消防處發現有一支9公升的水劑滅火筒曾經爆開,同時發現滅火筒樽身有嚴重銹蝕情況,經消防處人員詳細調查後,發現在2025年2月,曾經有消防裝置承辦商聲稱曾替該支滅火筒進行年檢,而且向食肆負責人及消防處,發出一份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聲稱該支滅火筒的狀況良好,並且符合消防處要求。
署理助理消防區長(消防工程合規)蔡列邦表示,經消防處進一步調查後,懷疑該承辦商未有到場親自替該支滅火筒進行檢查,由於事件導致有人受傷,事態嚴重,而該承辦商有意圖地發出一份虛假並有誤導性的證書,因此把案件轉交警方同步展開刑事調查。
警方表示,在接獲消防處轉介後隨即展開深入調查,案中的消防裝置承辦商,涉嫌在2025年2月提交了一份消防裝置及設備的證書偽造紀錄,聲稱為涉案食肆的滅火工具進行年檢,並確認有關器具符合消防處要求及規定,但調查顯示該承辦商沒有親自前往有關食肆進行檢查。
人員經調查及搜證後,鎖定一名62歲本地男子,相信他為涉事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並於前日(29日)在深水埗區,以涉嫌「製造虛假文書」罪把他拘捕,他其後獲准保釋候查,案件由深水埗警區刑事部及消防處跟進。警方提醒市民,製造虛假文書屬嚴重罪行,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並意圖誘使他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致使他人不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
蔡列邦重申,消防處一直十分重視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操守及行為表現,由於市民需要依靠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為他們的消防裝置狀態把關,但這些不良承辦商卻辜負了市民對他們的期望,並將市民安全置諸度外,消防處對於這些不良承辦商絕不姑息。
今次事件,消防處會把個案轉交消防裝置承辦商的紀律委員會,該委員會有權對該承辦商的不良行為,在紀錄冊上作出暫時停牌或永久除牌的處分。另外,消防處一直對消防裝置承辦商的行為,作出多方面監管及嚴正執法,若在調查期間發現有任何承辦商有不法行為甚至有刑事成分,必會主動與相關執法機構合作,將有關承辦商繩之以法。
蔡列邦又稱,消防處會抽查不同來源和類別的證書,每年大約接獲30萬份證書,處方會不斷優化方法,例如從7月起由紙本提交,轉為要求承辦商用電子方式提交。他又強調,消防處一直有檢查承辦商發出的證書,在過去一年有把發出虛假證書的承辦商送上法庭或紀律委員會,有承辦商因此被停牌,處方不排除日後會要求提交更多證明。
蔡列邦補充,消防處有風險為本的抽查機制,如發現承辦商有其他不法行為或發出虛假證書,會依法處理及轉介紀律委員會。對於涉案承辦商有否為其他處所發出類似的虛假證書,以及消防處會否檢討或優化現行證書的監管或抽查機制,他表示消防處一直有進行檢查,並正積極進行修例工作,希望提高刑罰及加強阻嚇性,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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