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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守护千年“活化石” 陕西修订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筑牢生态屏障
2026-07-30 来源:农民日报客户端

7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及相关审议意见报告。报告显示,陕西拥有丰厚的古树名木资源,通过完善法治体系,推动古树名木精细化、全链条保护,统筹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与林业富民发展,持续夯实三秦大地的绿色生态根基。

作为全国古树名木资源大省,陕西现有古树名木72.73万棵,总量居全国第二。全国5棵五千年以上古树全部坐落于陕西境内,黄帝陵古柏群更是国内规模最大、年代最久远的古柏群落。这些古树名木不仅是珍贵的生态资源,更是承载华夏文明的“活化石”。现行条例自2010年施行以来,为古树管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但历经十余年发展,原有条例在养护管理、巡查监测、移植管控、应急处置等方面,与上位法存在不一致、不衔接等问题,与当前保护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难以适应当下工作的实际需求,条例修订势在必行。

本次修订对法规框架进行大幅优化,由原5章42条调整为7章37条,新增调查与认定、特殊保护两大独立章节,健全分级分类管护、“一树一策”专项保护机制。特别是针对5棵五千年古树设立专项保护措施。修订草案优化完善了古树名木资源调查认定、分级分类保护、日常养护管理、多元保障激励、法律责任追究全流程规则,压实政府、林业部门、管护责任人等多方管护责任,有效补齐基层管护制度短板。审议意见报告提出将古树名木保护成效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善养护费用公共财政保障、增加档案动态更新、增设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等优化建议,推动法规兼具可操作性与针对性。

陕西将结合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完善修订草案,加快健全古树名木保护长效法治体系,以刚性立法守护跨越千年的绿色瑰宝,持续打通生态资源、历史文脉向富民红利转化通道,为全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增添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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