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当前位置:新闻 > 香港 > 正文
男子承認轉載帖文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不投票 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
2026-07-24 来源:香港文匯網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男子於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立法會選舉)期間,在其社交媒體個人專頁轉載貼文以煽惑他人不投票,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熊雪判刑時表示,政府投入大量資源舉辦立法會選舉,任何人均不得干預該項本港重要的公共選舉進行,案件性質嚴重,判處監禁實屬無可避免,惟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轉載屬單一事件,遂判處被告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黃建國(56歲),報稱冷氣工程師,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條例》)第27A(1)(a)條。

案情透露,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去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同年12月7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被告承認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一則由姜嘉偉發布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而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姜嘉偉。

政府注册编号CR3286927 登记证号75395436-000-06-26-4
统一服务邮件|Unified Service Email:chinanewsonline@yeah.net
Copyright@中讯社(香港)